【行业动态】2018年4月16日,生态环境部正式挂牌。组建生态环境部,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切实保障国家生态安全,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,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性里程碑意义。
4月16日,生态环境部正式挂牌。
生态环境部整合了原环境保护部的职责,国家发改革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,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,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、排污口设置管理、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,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,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,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职责。
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在原环保部的基础上,将各部门环境保护的职能拧成一股绳,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职责的划分,实现了对于生态环境的统一管理。这次改革充分体现了整体系统观,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,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一项重要的顶层设计。
生态系统各组成要素相互依存、相互制约,不可分割。管理职能的统一恰恰打通了生态环境部对于系统要素的管理,让地上和地下,岸上和水里,陆地和海洋,城市和农村,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生态要素联结为一体,让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相统一,打造出更为系统、全面、科学的治理格局。
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、规划和标准,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,监督管理污染防治、核与辐射安全,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。机构的改革使部门的监管领域进一步扩展,监管职能进一步增强。
组建生态环境部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。将环境治理的职能握指成拳,意味着更大的责任,也意味着更大的担当。按照中央确定的任务,生态环境部将在未来三年打七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,并确保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。到2020年,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,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。
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强调,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建设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美丽中国。
为夯实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,此次机构改革中,生态环境部将从严核定新组建部门内设机构数量,按照“编随事走、人随编走”原则拟订“三定”方案,保证新老机构平稳过渡,做到思想不乱、队伍不散、工作不断、干劲不减。
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,“组建新的生态环境部,将把原来分散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统一起来,是推进生态环境领域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、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和巨大进步。”
其实,从1974年国务院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起步,到到今天生态环境部正式揭牌,我国环保机构历时44年已经历7次变革。
1973年8月5日-20日,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。正式提出“全面规划,合理布局,综合利用,化害为利,依靠群众,大家动手,保护环境,造福人民”的环境保护方针。
1974年5月,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。
1982年2月,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,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,部内设环境保护局。
1984年12月,国家环境保护局成立,但仍归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。
1988年4月,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成立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(副部级)。
1998年3月,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国家环境保护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(正部级)。
2018年3月,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组建生态环境部,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,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。
40多年来环保机构格级不断提升。这些历史性的时刻,承载着环保机构光辉的成长轨迹。组建生态环境部,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切实保障国家生态安全,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,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性里程碑意义。
(来源:中国环保在线)